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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二〇二五年度人权报告

     
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人权工作,自创立伊始就树立了“人权至上”的立所精神。具体实施的制度和措施有:
 
      1.自2023年7月1日起,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人权专员”岗位,用于监察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流程、发布的各项文件、合同等是否违反国际人权法规范。
      2.自2024年4月1日起,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率先实行“每周四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天,周五至周日休息)和“每日朝十晚五制”(每天上班时间为5个小时,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工作时间具体为:10:00-12:00, 14:00-17:00)。
      3.自2024年8月19日起,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实行“有薪高温假”制度(气温超过35摄氏度自动放有薪假,居家办公),同时向全体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补贴。
      4.自2025年1月1日起,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对外实行人权监察制度,终止与所有违反人权规范的客户继续合作。违反人权的细则包括“强迫劳动”“职场性骚扰”“种族歧视”等。
      5.自2025年7月1日起,安公基金会对全球范围内的违反人权规范的国家、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实施监察制度,对违反人权的对象发出警告,督促改正,并将其违反人权的情况同步发送至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全球各人权组织、新闻媒体、全球各国政府等。作为合作伙伴,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派遣专业的人权法律师担任安公基金会的法律顾问,对具体违反人权事项的监督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全球同步监管、同步管理的要求,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自2024年8月19日起与美国办公室、香港办公室实施完全统一、同等的管理制度,以不低于联合国、欧盟、美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适用法律的人权标准严格推行人权制度,遵循法治规范和专业流程,贯彻自由、多元、包容的人权理念,是中国大陆地区贯彻人权法最彻底的法律服务机构之一。
      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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